附件1:
郑州轻工业学院
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核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重要环节,是选拔合格人才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以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为核心,着力提升研究生招生选拔水平;统筹兼顾,促进不同类别研究生教育共同发展;强化监督,坚决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复试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2.各招生院(系)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拟录取的各项工作。
3.在学校和招生院(系)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招生院(系)成立若干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各项工作。
4.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
四、复试要求
1.学校复试分数线的制定参照“教育部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各招生院(系)按照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要求,制定本院(系)《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内容包括:复试内容、形式、程序、时间、地点、要求。
3.各招生院(系)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是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4.各招生院(系)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复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五、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到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资格审查:
1.身份审查
审查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与本人相貌以及初试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留存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审查
审查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原件,留存学历证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
3.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审查
审查考生本(专)科学习成绩单(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往届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均须加盖公章)并留存。
4.健康状况审查
考生在资格审查时提交本人半年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单(主要内容包括:裸眼视力、色觉检查、胸透、身高、体重、血压、肝功能),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文件要求,2013年招生体检可以不进行“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
六、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专业知识和能力、英语能力以及综合素质。
1.专业课笔试
试题由招生院(系)命题,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试,试卷由各培养单位组织集体评阅。
2.英语测试包括外语笔试、口语和听力,笔试由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试,口语和听力由招生院(系)组织测试。
3.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
招生院(系)复试领导小组组织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面试要有情况记录,并认真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且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综合素质面试目的是为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文章、论文等。
各复试小组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复试过程中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4.政治思想素质考察
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