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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评选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补充说明


发布部门: 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 2011-05-18  浏览次数: 448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评选表彰2011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结合研究生的具体情况,就研究生评选2011年省三好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郑州轻工业学院在校的全日制2009级硕士研究生。

二、名额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研究生处分配到2个省三好学生、1个省优秀学生干部名额。

三、评选标准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热爱祖国、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良好的品德修养,综合表现突出,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

2、积极参与校、院的各项活动及研究生会、党支部举办的活动。

3、研究生期间没有违规违纪现象。

4、省三好学生要求必须获过“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称号。

5、省优秀学生干部要求必须获过“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四、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研究生“省级优秀称号”评选申请表》(见下方附件)附相关证明材料,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审查签字盖章后,报到研究生处;在5月20日(周五)下午5点前未提出申请者,视为放弃。

2、按照学校通知规定的推荐程序,由研究生会主持召开2009级研究生代表会,对申请人进行认真讨论,民主评选,然后由研究生处党总支把关,确定最终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三天以上)。对公布的名单有异议者,在公布之日内,可向研究生处党总支反映情况。

五、省三好学生、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材料及证书复印件将归入本人档案。

六、本评选办法由研究生处党总支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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