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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动态遴选研究生导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布时间: 2015-01-05  浏览次数: 6454

 各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办法,现启动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动态遴选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 遴选对象

校内人员:未取得学校第七批导师资格人员,在2014年度获得国家级项目、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国家重大项目子课题主持人(限第一名,若与外单位合作者应在学校财务上有经费进帐的第一名)、市厅级(不含学校博士启动资金)及以上人才计划项目(限第一名)获得者;兼职导师:我校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基地的指导教师。研究生指导教师动态遴选不接受其他人员的申报。

2. 遴选与复审程序

1)个人申请

拟申请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者的校内外导师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复审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复审表》)、《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与复审基本信息统计汇总表》(附件2,以下简称《信息统计表》)。尚无硕士学位授权点的院(直属系、部)的教师向具有相同或相近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所在院(直属系、部)提出申请。

科研成果等统计时间范围为近三年(201211日—20141231日)。

2)《遴选/复审表》与《信息统计表》内容审核

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对各申请人《遴选/复审表》和《信息统计表》进行审核,并汇总形成本单位《信息统计表》。

3)院(直属系、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

各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对申请硕导资格的人员进行审核,给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遴选意见和表决结果,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人员进行评议审核,确定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拟通过遴选的硕导名单。

3.材料报送要求

各申请人《遴选/复审表》及其电子档和以院(直属系、部)为单位汇总后的《信息统计表》纸质文档1份(签字、盖章)及电子档于20151917:30前交送研究生处办公室(东风校区教三楼1005)。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63627317(东风校区)

 

附件1 郑州轻工业学院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遴选/复审表

附件2 拟申报硕士研究生导师基本信息统计汇总表

关于动态遴选研究生导师的通知.doc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研究生处

                                                  20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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