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河南省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方案》以及《郑州轻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及复试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有力,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凡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复试合格达到录取标准者方可录取。
二、组织管理
(一)为了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学校实际情况以及复试工作要求,经综合研判,政法学院决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复试为主体,其他方式为辅”的方式进行。
(二)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政法学院成立专业复试小组,开展各项复试工作。
(三)政法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拟录取的各项工作。
(四)按照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要求,结合政法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政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内容包括:复试内容、形式、程序、时间、地点、要求。
(五)政法学院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六)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本年度复试的政法学院教职工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政法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复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招生规模
政法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给本学院的2021年硕士生招生规模进行录取。
(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不低于120%掌握。
(三)政法学院制定《政法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提交研究生处审核,由研究生处将该实施细则提前在研究生处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业务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四)统考生应符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的要求方可参加复试,合格生源数多于计划数的专业可提出高于国家标准的要求。
(五)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到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郑州轻工业大学政法学院207室)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资格审查(也可在复试时在线提交,复试结束后按照规定时间及地点交验原件。):
1.身份审查
审查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与本人相貌以及初试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留存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审查
审查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原件,留存学历证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
3.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审查
审查考生本(专)科学习成绩单(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往届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均须加盖公章)并留存。
4.健康状况审查
体检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进行,考生须提交本人半年内二级甲等医院体检单(主要内容包括:裸眼视力、色觉检查、胸透、身高、体重、血压、肝功能),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文件要求,体检可以不进行“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
(六)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专业知识和能力、英语能力以及综合素质。
1.专业课笔试
试题由政法学院命题,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试,试卷由政法学院组织集体评阅。
2.英语测试包括笔试、口语和听力,笔试由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试,口语和听力由政法学院组织测试。
3.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
政法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组织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面试要有情况记录,并认真填写《郑州轻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
综合素质面试目的是为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文章、论文等。
4.政治思想素质考察
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的考察。
(七)复试方式
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远程网络复试的还需对考生端全程录屏)。复试成绩为100分,其中:
1.英语水平测试(占复试成绩的30%,30分)
(1)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10分)。每个考生的听力和口语测试时间为6至8分钟。
考查内容分二部分:
A、自我介绍,不少于200个单词;
B、测试人员与考生的英语对话交流。
主要考察三个方面:
A、语法与用词的准确性、语法结构的复杂性和词汇的丰富程度以及发音的准确性;
B、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
C、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
(2)英语笔试(20分)。英语笔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50分钟。
2.专业笔试(占复试成绩40%,40分)。专业笔试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时间1小时。专业笔试考试科目依据学校当年招生简章设定,由各政法学院组织命题,研究生处统一组织考试。
对同等学力(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毕业满两年的考生)报考和跨专业的考生,应加强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和实践技能的考查,要求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应依照我校2021年招生简章设定,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1小时以内,试卷满分为100分, 60分为合格,此成绩作为录取资格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3.专业面试(占复试成绩的30%,30分)。专业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面试成绩的评定,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填写评分表,由记录员现场统计并封存。复试小组成员的评分高于或低于平均分的20%(不含20%)时,视为无效,去掉后,重新计算平均分。面试过程中要求面试考场与等待场所分离。开考后,除考场工作人员和应试考生外,任何人不得出入面试考场和等待场所。
复试结束后政法学院将面试记录及试卷交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审查后返回政法学院留存。
复试中若发现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问题,或初试和复试成绩差异较大,政法学院应写出书面材料并及时报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四、调剂工作
硕士研究生的调剂工作主要由两部分组成:调入或调出。同类地区调剂,考生成绩须符合调出及调入学科专业国家初试分数线要求。跨地区调剂,须符合调入地区相同学科专业国家分数线。
(一)调剂准则严格执行教育部文件规定。
(二)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含统考数学的专业不接收未统考数学考生调剂,初试科目要求统考英语科目的专业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调剂。
(三)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四)外校调剂到政法学院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经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批准。考生的初试成绩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退役士兵计划须达到我校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未经审批同意,不得调剂复试;调剂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信息,未在网上填报的调剂考生不予录取。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50%。
复试成绩占比=英语口语10%+英语笔试20%+专业笔试40%+专业面试30%
六、录取办法
(一)按照学科专业招生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招生信息栏目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公示结束后,拟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备案信息为准。
(三) 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研招办提供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达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退役士兵计划除外)。
4.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任一科目成绩不合格者。
5.初试、复试中有作弊行为者。
6.体检不合格者。
7.入学后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试监督与复议
(一)复试过程的监督严格依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二)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督查小组负责检查我校在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对招生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支持招生工作人员正确履行职责,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复试过程实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协同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监督领导小组成员到复试现场巡视或定点进行现场督查。
(三)政法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接受考生对复试成绩的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政法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八、复试时间安排
政法学院决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复试为主体,其他方式为辅”的方式进行,请各位考生按照学校及政法学院相关通知,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在线考试环境搭建及准备,请注意有关通知)。
(一)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安排
3月25日资格审查及复试,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1.报到及资格审查
因受疫情影响,除身份审查外,其他审查材料能在复试时提供的均需提供,不能提供的均可以在复试结束后由考生提供。
时间:3月25日上午考生专业笔试结束后
2.专业笔试时间及方式
时间:3月25日上午9:00-9:50 英语笔试
3月25日上午10:00-11:00 专业笔试
考试方式:学校指定的“云考场”平台在线考试
3.专业面试、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时间及方式
时间:3月25日下午14:00-18:00 专业面试、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地点:郑州轻工业大学科学校区政法楼100室(考官)
考生居住地(云考场在线参加面试)(考生)
考试方式:学校指定的“云考场”平台在线考试
4.跨专业考生加试社会学概论和社会研究方法
考试时间:3月25日晚上18:30-20:10
考试方式:学校指定的“云考场”平台在线考试
(二)调剂志愿考生复试工作安排
调剂志愿复试方式与第一志愿相同,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时间政法学院根据工作安排适当调整,具体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及时公布,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c.zzuli.edu.cn/
九、附则
(一)本方案若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规定不一致,以我校发布的202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有关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由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郑州轻工业大学政法学院
2021年3月23日
郑州轻工业大学政法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达到学校复试要求
考生名单
总分备注
序号 | 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 | 考生编号 | 姓名 | 政治理论 或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 外国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总分 | 备注 |
1 | 政法学院 | 035200 | 社会工作 | 104621410121859 | 高冕伦 | 75 | 71 | 97 | 99 | 342 | 一志愿 |
2 | 政法学院 | 035200 | 社会工作 | 104621410121861 | 丁一飞 | 66 | 64 | 107 | 105 | 342 | 一志愿 |
3 | 政法学院 | 035200 | 社会工作 | 104621410121865 | 琚梦琦 | 71 | 73 | 83 | 95 | 322 | 一志愿 |
4 | 政法学院 | 035200 | 社会工作 | 104621410121871 | 高晋 | 67 | 65 | 122 | 115 | 369 | 一志愿 |
5 | 政法学院 | 035200 | 社会工作 | 104621410121873 | 曹林平 | 77 | 76 | 108 | 100 | 361 | 一志愿 |
6 | 政法学院 | 035200 | 社会工作 | 104621410121874 | 宋帅鹏 | 75 | 68 | 105 | 118 | 366 | 一志愿 |
7 | 政法学院 | 035200 | 社会工作 | 104621410121877 | 孟爽 | 66 | 63 | 106 | 113 | 348 | 一志愿 |
8 | 政法学院 | 035200 | 社会工作 | 104621410121879 | 李文轩 | 69 | 69 | 104 | 120 | 362 | 一志愿 |
9 | 政法学院 | 035200 | 社会工作 | 104621410121880 | 蔡晓岚 | 72 | 64 | 107 | 107 | 350 | 一志愿 |
10 | 政法学院 | 035200 | 社会工作 | 104621410121883 | 赵欣 | 77 | 74 | 118 | 120 | 389 | 一志愿 |
11 | 政法学院 | 035200 | 社会工作 | 104621410121891 | 周在祥 | 77 | 58 | 113 | 106 | 354 | 一志愿 |
12 | 政法学院 | 035200 | 社会工作 | 104621410121893 | 宋玉霞 | 65 | 68 | 103 | 95 | 331 | 一志愿 |
13 | 政法学院 | 035200 | 社会工作 | 104621410121900 | 陈星铎 | 66 | 58 | 93 | 114 | 331 | 一志愿 |
14 | 政法学院 | 035200 | 社会工作 | 104621410121905 | 韩钰 | 73 | 67 | 103 | 110 | 353 | 一志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