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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环境工程学院 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公示


发布部门: 研究生处  发布时间: 2021-03-23  浏览次数: 32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河南省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方案》,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确保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凡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成绩进行量化考核,复试合格达到录取标准者方可录取。

二、组织管理

1.为了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学校实际情况以及复试工作要求,经综合研判,学院决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复试为主体,其他方式为辅”的方式进行。

2.成立建筑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3.在学校和建筑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专业复试小组,开展复试各项工作。

4.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的人员参负责确定本学科(专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实验技能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复试成绩的评定和总评成绩的计算以及复试材料的整理等工作。与复试工作;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需要回避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5.建筑环境工程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将复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名单报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三、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指定时间到建筑环境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资格审查:

1.身份审查

审查考生身份证上的照片与本人相貌以及初试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留存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审查

审查考生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原件,留存学历证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

3.专业知识结构及水平审查

审查考生本(专)科学习成绩单(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往届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均须加盖公章)并留存。

4.健康状况审查

体检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进行,考生须提交本人半年内二级甲等医院体检单(主要内容包括:裸眼视力、色觉检查、胸透、身高、体重、血压、肝功能),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文件要求,体检可以不进行“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

四、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专业知识和能力、英语能力以及综合素质。

1.英语测试包括笔试、口语和听力,笔试由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试,口语和听力由建筑环境工程学院组织测试。

2.专业课笔试。

我院招收研究生复试专业科目根据简章要求进行,由建筑环境工程学院专业教师命题,并组织集体评阅。

3.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目的是为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文章、论文等。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4.英口语和听力测试

口语和听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英语听力和口语实际水平。学院复试小组老师对每个考生的听力和口语测试时间为68分钟。考查内容分两部分:

⑴ 自我介绍,不少于200个单词;

⑵  测试人员与考生的英语对话交流。

主要考察三个方面:

⑴ 语法与用词的准确性、语法结构的复杂性和词汇的丰富程度以及发音的准确性;

⑵ 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

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

5.政治思想素质考察。

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着重了解考生对一些重大政治事件的看法和认识,并对考生的专业思想和治学态度进行必要考察。

五、考生基本要求

1. 调剂准则严格执行教育部文件规定和学校具体要求。

2.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

3. 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复试,调剂考生初试科目须与我院考生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且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

4. 报考同一院校、同一专业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5. 学术学位均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调剂;专业学位专业可接受学术学位考生调剂。

六、复试成绩及总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为100分,其中:

语水平测试30分包括语听力和口语测试10分、英语笔试20分

专业笔试20专业笔试考试科目依据各专业当年招生简章设定

专业面试50分

2.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始总成绩占比+复试成绩占比。

初始总成绩占比=(初试总成绩/5)×50%;

复试成绩占比=(英语口语10%+英语笔试20%+专业笔试20%+面试50%)×50%;

七、录取办法

1.按照学科专业招生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2.拟录取名单要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招生信息栏目统一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对破格复试、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公示结束后,拟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备案信息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未达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3)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

4)初试、复试中有作弊行为者。

5)体检不合格者。

6)专家面试综合评语建议不录取者。

7)入学后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八、复试程序、地点、时间(暂定)

1.笔试

   时间:3月25日上午,英语笔试9:00-9:50;专业笔试10:00-11:00

2.面试、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时间:3月25日下午14:30开始进行

注意:具体复试平台和使用方法,请查看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建筑环境工程学院

                                                            2021年3月23 日



郑州轻工业大学

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达到学校复试要求

考生名单

总分备注

序号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

考生编号

姓名

政治理论

或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备注

1

建筑环境工程学院

0808Z1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104621410131910

 

陈司

78

55

57

123

313

一志愿

2

建筑环境工程学院

085800

能源动力

104621410131927

连振祥

73

43

96

125

337

一志愿

3

建筑环境工程学院

085800

能源动力

104621410131931

严佳敏

66

55

84

131

336

一志愿

4

建筑环境工程学院

085800

能源动力

104621410131923

袁伯阳

59

70

83

121

333

一志愿

5

建筑环境工程学院

085800

能源动力

104621410131914

陈乾龙

69

55

91

109

324

一志愿

6

建筑环境工程学院

085800

能源动力

104621410131920

吕可风

65

65

71

121

322

一志愿

7

建筑环境工程学院

085800

能源动力

104621410131932

晋浩泽

62

46

64

124

296

一志愿

8

建筑环境工程学院

085800

能源动力

104621410131930

王浩宇

72

46

75

103

296

一志愿

9

建筑环境工程学院

085800

能源动力

104621410131918

申小鹤

72

62

56

96

286

一志愿

10

建筑环境工程学院

085800

能源动力

104621410131921

文江琪

67

53

76

83

279

一志愿

11

建筑环境工程学院

085800

能源动力

104621410131924

王坤

66

59

87

66

278

一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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