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院(部):
为不断提高我院研究生的培养质量,鼓励并培养研究生勤奋学习和勇于创新的精神,全面发展,引导和支持研究生在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道路上健康成长,决定在全校研究生中评选2010-2011学年“优秀研究生”,请各研究生培养院部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研究生奖励条例》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好评优工作,并在规定时间之前将初评名单和有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处,逾期按自动弃权处理,相关注意事宜如下:
一、评选条件
具体评选条件请参照《郑州轻工业学院研究生奖励条例》。
二、评选时间
各院部“优秀研究生”初评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时间为11月16日。
三、注意事项
各院系应成立研究生评优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标准,做到评定程序公开,同上报评选情况书面说明。
四、“优秀研究生”名额分配
评选单位 | 2009级研究生人数 | 2010级研究生人数 | 参评总人数 | 优秀研究生名额 |
电气信息工程学院 | 29 | 33 | 62 | 6 |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 30 | 26 | 56 | 6 |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 28 | 33 | 61 | 6 |
机电工程学院 | 22 | 23 | 45 | 5 |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 16 | 18 | 34 | 3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10 | 9 | 19 | 2 |
艺术设计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