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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增硕士学位点立项建设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发布时间: 2024-10-11  浏览次数: 29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研究生教育规模扩容,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修订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20241号)和《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4)》(以下简称《基本条件》)的要求,决定开展全新增硕士学位授权点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具有一定建设基础,2025年底学位点建设成效能够达到《基本条件》的学位点。2021年取得省级立项资格的学位点本次仍需重新申报。

二、工作要求

1.明确导向服务需求根据国家最新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精神,优先新增国家(区域)发展重点领域、空白领域和急需领域学位授权点,对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以及专业学位授权点给与倾斜支持。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聚焦国家(区域)重大战略需求凝练学科专业方向,突出本学位点的特色优势与不可替代性。

2.高度重视,统筹规划。本次申报每个研究生培养单位原则上限报一个学位点(超过一个学位点的须为一个一级学科学位点和一个专业学位点),请各学院对标学位授权审核基本条件,加强自身内涵建设,并及早谋划、合理汇聚校内相关资源,牵头学院应与相关学院充分沟通,统筹协调好人员、成果使用。申报学位点要重点在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集中力量进行针对性建设,确保学位点建设成效在2025年底全面优于学位授权审核基本条件。

3.严格要求,保证质量根据学位授权审核工作要求,一级学科学位点和专业学位点之间的人员、成果(团队、平台、文章、专利、获奖)可以重复,新申报的一级学科学位点和现有一级学科学位点之间的人员、成果不能重复,专业学位点和现有专业学位之间的人员、成果不能重复。

4.跟踪建设,动态管理。研究生院将会同发规处、学科办等部门对立项建设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绩效评价和建设支持,并对获批省优先立项建设单位和重点立项建设单位在研究生招生指标、教改项目、质量提升工程项目、教学成果奖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上述工作要求,填报《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现有学位点骨干教师情况表》《学位点建设基本条件达标对照表》《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规划》(附件1-5),于1031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邮箱(yjsc@zzuli.edu.cn)。

 

联系人:冯丽婷 曹卫锋

  话:0371-86608279 0371-86608286

 

                                                                      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1: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

附件2:申请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

附件3: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情况表

附件4:学位点建设基本条件达标对照表

附件5:立项建设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规划

附件6:河南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点立项建设名单

附件7: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4)

附件8: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

附件(1-8).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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